114年度宜蘭聯勸公益勸募經費補助宜蘭縣內社福團體設施設備、專業人員服務品質及創新性補助計畫,第一階段申請時間,自即日起受理申請補助計畫至113年8月31日下午5點止,請查照。
一、 依據本會捐助章程第二章第三條第一項規定辦理。 二、 為協助宜蘭縣內各社福團體設施設備、專業人員服務品質向上提升及創新性,請各單位依據需求提報114年度補助計畫案,請於113年8月31日下午5點前親送或郵寄(以郵戳為憑)至本會,並請檢附以下資料辦理: 1. 公文函。 2. 最新社會福利機構立案證書或法人登記證書影本1份。 3. 最新組織章程影本1份。 4. 最新理事長或董事長當選證明書影本1份。 5. 112年度結算申請書影本1份。 6. 餘飿及稅額計算表影本1份。 7. 每一補助計劃案紙本計畫書一式9份。 8. 計畫書PDF電子檔於收件截止日前應MAIL至電子郵件。 9. 申請設施設備補助請務必檢附報價單及照片。 三、「社福團體申請聯勸補助計畫書格式」及「本會補助.審核.分配暨核銷辦法」相關文件 請上本會官網下載 (http://www.yilanuw.org.tw/download/main.php) 四、本會地址:宜蘭市同慶街95號5樓 電子郵件:yilanuw@gmail.com 相關連結:http://www.yilanuw.org.tw/download/main.php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