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蘭縣社會福利機構團體服務品質提升與增能計畫
一、計畫緣由 緣於81年至95年由宜蘭縣政府主導辦理「宜蘭縣社會福利機構團體聯合勸募運動」,對於縣內社會福利機構團體運作經營與服務品質有所助益,宜續予推動,故於95年「公益勸募條例」立法通過,對政府部門募款的角色多所限制,規定政府不得主動對民眾募款,進而成立宜蘭縣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基金會,由基金會辦理聯合勸募活動,統一社會福利機構募款、減少單獨募款的資源浪費,以推動縣內社會福利工作。

另一方面有鑑於本縣部分機構團體缺乏募款及行銷能力,造成機構獨立募款有限,資源網絡不健全、專業人力不足,造成服務輸送有斷層,服務品質有落差,故擬透過本計畫輔導培植機構團體專業能力及服務品質。

我們希望能讓具本縣地方特色的聯合勸募機制永續經營下去,也讓弱勢社福機構推展福利服務能夠向上提升,再接再勵。
   
 
 
二、服務對象 以本縣立案之社會福利機構及身心障礙團體為主。
展覽室部分以本縣縣民及其他民間團體為服務對象。
 
 
三、服務內容
  勸募部分
    本會每年辦理多場愛心義賣會、志工服務工作推展、物資捐贈活動等,以協助機構籌募所需經費。並推廣本會愛心禮券業務,增加縣內社會福利團體方案經費補助。大部分款項均以方案補助方式,補助縣內弱勢團體強化會內設施設備,使其積極參與社區生活,拓展社會生活適應能力。  
  提昇社福機構服務品質與增能部分
    協助計畫審查:
由基金會成立審查小組,針對參與聯合勸募之社福團體所提之計畫, 進行實地訪查,並將結果據以分配募款款項。
 
    計畫執行與監督角色:
監督機構團體方案之辦理與核銷,並檢視各機構方案辦理情形。
 
    培訓與增能:
每年辦理縣內機構福利團體社工員教育訓練、效益評估等課程,培植社工員撰寫服務方案能力,增進參與方案活動規劃實施的能力,以提升服務品質,加強參與者增強自我專業能力,落實於個案服務過程。
 
  永續經營部分
  1.由本會賡續推動本縣聯合勸募計畫,永續扶持縣內弱勢團體。
2.展覽室:
    每年辦理聯合勸募成果,展示於展覽室內,並將展覽室開放給本縣縣民及其他民間團體參觀,以配合宣導聯合勸募理念廣為週知, 並可讓社會大眾認識社福團體運作方式。  
    配合展覽室的需要,本會亦負責培訓展覽室導覽員,透過辦理職前訓練課程,讓導覽員於實際服務上,具備更專業的知識與能力。  
       
   
 
 
四、聯絡電話 財團法人宜蘭縣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基金會:
(03) 932-8822#582   馮小姐